本報訊(記者 萬紅)日前,天津市消協受理調解了1起消費投訴,消費者訴求天津世博體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世博擊劍”)退還擊劍培訓預付費用。上述雙方簽訂了以季度為周期的4份“協議書”,構成的完整服務期限為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。消費者2025年11月11日一次性繳納培訓費用總計6800元(不含稅點)。針對類似“世博擊劍”一次性收取超過5000元全年培訓費的現象,6月29日,天津市消協發布消費提示,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,一次性預收費用超5000元,消費者有權拒絕。
拒絕超期超額預繳
教育部等部門出臺的《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》明確要求,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,且不得超過5000元。
“世博擊劍”采用拆分簽署4份培訓合同的方式,一次性向消費者收取全年培訓費合計6800元,收費時長、收費金額均違反上述規定。消費者要警惕培訓機構誘導或變相一次性繳納長時間的大額費用,拒絕超期、超額繳費。
繳費應轉入公示專用賬戶
教育部等部門出臺的《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》要求,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培訓收費實行指定銀行、專用賬戶、專款管理。培訓機構收費應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賬戶,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,收費賬戶應向社會公開。
因此,消費者繳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費用時,應依規將款項足額轉入培訓機構公示的預收費專用賬戶,抵制不符合監管規定的收款渠道。
及時維權減少財產損失
依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及預付式消費相關規定,消費者與培訓機構訂立預付式培訓服務合同并預繳費用后,依法享有正當、合理的退費請求權,培訓機構應當依約、依法履行退費義務與服務承諾。預付式培訓服務產生解約退費等爭議,消費者要及時投訴,防止損失持續擴大。
天津市消協提示學生家長,暑期是校外培訓報名高峰期,要理性規劃非學科類培訓報課需求,自覺抵制培訓機構違規預收費的營銷套路。如與經營者協商無法化解消費爭議,可向屬地消費者協會投訴請求調解,也可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,通過法定渠道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