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張立平)6月11日,天津大學召開“人工智能+教育”改革創(chuàng)新工作推進會,正式發(fā)布“天津大學‘人工智能+教育’改革創(chuàng)新行動方案”及“天津大學人工智能應用師生行為指南”,以數智賦能教育教學全流程,加快構建“師—生—AI”協同共生、數據驅動、開放共享、可信可控的智能時代教育新生態(tài)。
其中“天津大學‘人工智能+教育’改革創(chuàng)新行動方案”,在頂層設計上,夯實智能基座,建設協同貫通的智慧教育改革樞紐,構建開放共享的數據、算力與智能服務支撐系統,打造全學科覆蓋的學科大模型和智能體應用平臺。在推進人工智能融合的教學范式變革中,系統推進人才培養(yǎng)目標、培養(yǎng)手段、教學組織和評價方式變革,以專業(yè)融合課程推動AI技術融入培養(yǎng)全過程,以智能化實踐課程提升學生解決復雜問題能力,構建教師主導、學生主體、智能體賦能的“師—生—AI”三元融合教學模式。在塑造人工智能賦能的科研創(chuàng)新范式中,推動人工智能深度融入各學科門類科技創(chuàng)新的全過程,推動“AI+學科機理+工程場景”深度融合,建設人工智能學科交叉創(chuàng)新平臺,加快形成具有天大特色的智能科研創(chuàng)新生態(tài)。
在發(fā)布的“天津大學人工智能應用師生行為指南”中,明確提出,對AI的使用應遵循“以人為本、科技向善、多元賦能、合規(guī)底線、長遠發(fā)展”的原則,明確了師生在教育教學、自主學習、科學研究與行政管理四大場景中,哪些行為是提倡和鼓勵的,哪些行為是要避免和堅決禁止的。同時,列出了AI使用的“行為底線清單”,明確了人工智能的使用邊界、責任主體、數據權限、算法倫理、成果歸屬和風險處置流程。


